2013年5月16日

[PL的Project Management]RD的schedule不應該是你給的,也不應該是給你的



如果RD給的schedule完全符合PL的原始的要求,PL應該有所警惕:
A、RD是真的遊刃有餘,那有多少多餘的能量可以去幫助其他人?
B、RD是打腫臉充胖子,想以一天工作二十小時來滿足schedule,雖然勇氣可佳,但PL是必須找資源來幫忙的。
C、RD並不是明確的計畫,只是應付而已。這類RD的心態是有問題的,做好review的工作是可以把螺絲栓緊一點。

如果一群RD給的schedule完全符合PL的原始的要求,PL應該驚覺project已經危險。
如果PL清楚知道project team成員都是跑百米的好手,跑13秒以內是輕鬆的事,那就沒問題。
但是如果能力高低差異大,功能分工的難易差異也大,就像一場馬拉松跑下來,大家都在同一時間到達終點,可能嗎?


當RD給schedule的心態是為了應付老闆、應付PL時,project已經輸在起跑點,project delay或cancel是可預期的。
如果RD給的schedule是一種承諾,RD對自己的承諾,即使schedule跟PL期待的有出入,PL也必須尊重,而且更應該感謝,因為這樣承諾的schedule很少跳票,大大降低project的風險,PL在協調resource時也更有依據。

小心,RD只是在應付你給的schedule。
尊重RD,schedule才有可能成為RD對自己的承諾。

同樣的,PL=>RD的角色,換成老闆=>PL也是成立。
老闆對schedule可以要求、可以期待,但實際狀況有出入時,PL有責任也有義務反應。當老闆真的強力要求schedule,而PL又做不到時,要嘛老闆會換掉PL,不然老闆就會想辦法幫PL。如果PL害怕反應真實的schedule或老闆的review,不僅可能得不到老闆的幫助,還可預期project過程所有人都承受莫大的壓力,最後PL下不得民心,上也會得不到老闆的諒解,還可能落個無能或不誠實的罵名,不可不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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